第八週提問

第四組提問

第四組提問

113103510 陳以芯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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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許倍銘的案件中,我們看見法院認定中度智能障礙的小孩不會說謊,也不會混淆真實和想像,於是,「誘導」就被視為是「必要的輔助作為」,前後矛盾或不合理的供述,就被認為只是細節的不同,不影響小女孩說有被性侵的這個基本事實,看起來這是一種立基於瑕疵證據的有罪判決。然面對性侵害的案件,往往會引發群眾的義憤填膺,如何在證據不足與社會大眾的期待之下,做出適切的判決?

2.性侵害案件由於證據不容易取得,偏向以供述為主的證據結構,常導致無法順利起訴、定罪,那麼,測謊結果在我國此類案件審理中的使用及採認情形如何?

3.書中P.156所提及的性侵害案件是M型化結構,一端是黑數,一端是疑似冤案,想詢問目前臺灣此類案件的冤案比例為何?